后勤〔2019〕1号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校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岭师组〔2019〕5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后勤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巡视反馈整改的重要举措。要求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省委领导要求,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使组织生活真正成为锤炼党性、提高觉悟的大熔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二、做实各个环节工作
(一)突出重点学习,打好思想基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专家学者党课辅导、“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互动交流等方式,结合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组织党员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重新纳入组织管理的失联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联系实际情况,查摆突出问题。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四)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组织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中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
认真把握各类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相关要求。对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置,仍在影响期内的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作出组织评定,抓实问题整改。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1/3。党员评定情况要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其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党总支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师生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地见效在具体实事上。整改措施要向党员和后勤员工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党支部要对照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问题清单逐一向支部全体党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并组织党员群众就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逐项进行评议,确保查摆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成效不明显、党员师生满意度偏低的,继续列入今年查摆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问题突出的党支部,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党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支部书记要提前向联系所在支部的党总支班子成员报告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党总支委员要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
(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履行好作为一名普通党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带头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关心指导党支部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党支部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
(三)结合民主评议,开展党员评星定级。要着眼于激发党员的积极性,注意区分工作中的实际特点,制定党员评星定级的量化标准,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围绕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服务师生、先锋示范、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客观实际、公平公正开展党员评星定级工作。其中获得3星以上的为合格党员,5星的可以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同时,汇总填写《岭南师范学院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岭南师范学院党支部测评汇总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落实情况表》,于3月18日上午11时前报送到综合科杨赞(紫荆楼407)。电子档请发至电子邮箱87927865@qq.com。
联系电话:3183808。
附件: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格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后勤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